拉力機專欄:GB/T 26331 -2010光學薄膜元件環(huán)境適應性試驗方法標準
1范圍
本標準規(guī)定了光學薄膜元件的環(huán)境試驗方法、試驗條件、試驗程序及評價標準。
本標準適用于除眼科光學(眼鏡)之外的所有鍍有光學功能薄膜的元件和基片的環(huán)境試驗。
本標準不涉及產品光學性能的檢驗。
2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3通用要求
3.1標準大氣條件
溫 度:15℃~35℃(以下稱為室溫);
相對濕度:30%~75%;
氣 壓:86kPa~106 kPa。
3.2試驗程序
3.2.1試驗順序
如無其他規(guī)定,試驗應按照3.2.2~3.2.7的順序進行。
3.2.2預處理
使樣品處于初始檢測和試驗所需的狀態(tài),包括樣品表面的清潔,樣品溫度的調整。樣品應在標準大氣條件下放置1 h后再進行試驗。
3.2.3初始檢測
預處理后,應按相關標準進行檢驗,檢驗主要為目視缺陷檢驗,按附錄A提供的方法進行,這些缺陷會影響產品的性能。
3.2.4試驗
初始檢測后,樣品按照第4章規(guī)定的試驗方法進行試驗,具體試驗項目應符合相關標準的要求。
3.2.5中間檢測
試驗期間,不允許將試驗樣品從試驗環(huán)境中取出。如在持續(xù)時間結束前,需要了解試驗樣品在試驗期間某特定時間的性能,則對每個特定時間應另外增加一批試驗樣品,并按照正常試驗程序進行試驗,在達到該特定時間后取出進行恢復及測量。
3.2.6恢復
在試驗之后,最終檢測之前,應在標準大氣條件下(特殊要求除外)進行恢復處理,如清潔和在室溫下恢復1 h等。
3.2.7最終檢測
樣品經恢復后應進行表面及光學性能檢測。樣品的表面檢測,表面及光學性能檢測的要求應符合相關標準的規(guī)定。
4試驗方法
4.1高溫
4.1.1對試驗箱(室)的要求
恒溫恒濕試驗箱(室)應滿足下列要求:
a)試驗箱(室)能夠達到并保持試驗所需的溫度;
b)試驗箱(室)中應裝有監(jiān)測溫度的傳感器,溫度傳感器的位置離試驗樣品的距離應確保其受熱擴散的影響可忽略不計,應適當注意以避免熱輻射影響這些測量;
c)試驗箱(室)可以用強迫空氣循環(huán)來保持溫度均勻。
4.1.2試驗
將經過預處理的樣品放人標準大氣條件的試驗箱(室)內進行升溫,直到試驗箱(室)溫度上升至規(guī)定溫度,然后保持10rain后開始計時。試驗完成后,樣品須在試驗箱(室)內將溫度降至標準大氣條件,不可將樣品直接從試驗箱中取出在大氣中降溫。若無其他規(guī)定,試驗箱(室)溫度變化速率應不超過5℃/rain。
4.2低溫
4.2.1對試驗箱(室)的要求
試驗箱(室)滿足4.1.1的要求。
4.2.2試驗
將經過預處理的樣品放入標準大氣條件的試驗箱(室)內進行降溫,直到試驗箱(室)溫度降至規(guī)定的溫度,然后保持10rain后開始計時。試驗完成后,樣品需在試驗箱(室)內將溫度升至標準大氣條件,不可將樣品直接從試驗箱中取出在大氣中升溫。若無其他規(guī)定,試驗箱(室)溫度變化速率不超過3℃/min。樣品表面不允許有凝露產生。
4.3.1對試驗箱(室)的要求
試驗箱(室)應滿足下列要求:
a)試驗箱應保證放置試驗樣品的任何區(qū)域的空氣均能按下列方式進行溫度循環(huán):
1)能保持試驗所要求的低溫;
2)能保持試驗所要求的高溫;
3)由低溫到高溫或由高溫到低溫的變化過程中,能按試驗所要求的溫度變化速率進行。
b)試驗箱(室)內應裝有監(jiān)測溫、濕度條件的傳感器。
c)箱內空氣的濕度應不超過20 g/m3水汽(約相當于溫度35℃時,相對濕度50%)。4.3.2試驗
將經過預處理的樣品放人標準大氣條件的試驗箱(室)內,然后將試驗箱(室)的溫度降至試驗要求的溫度下限,保持一定時間后再升溫至試驗要求的溫度上限,再保持一定時間后返回標準大氣條件下的室溫,至此一個循環(huán)周期結束。每個周期中最高溫度和溫度保持時間均不少于2.5 h,兩個周期之間溫度連續(xù)變化。試驗從溫度下降開始計時,所有周期結束后,溫度恢復到標準大氣條件下保持10 min后試驗結束,如圖1所示。或按ISO 9022—2:2002中4.3.2的規(guī)定進行。
4.4恒定濕熱
4.4.1對試驗箱(室)的要求
試驗箱(室)應滿足下列要求:
a)試驗箱(室)內應裝有監(jiān)測溫、濕度條件的傳感器;
b)加濕用水應為蒸餾水(或去離子水),在23℃時其電阻率不小于0.05MQ・cnl;
c)試驗箱(室)內壁和頂部的凝結水不應滴落到試驗樣品上,箱(室)內的冷凝水未經凈化不應再用;
d)試驗箱(室)中的所有部件均應保持清潔;
e)試驗樣品不能受來自試驗箱發(fā)熱元件的直接熱輻射;
f)有噴霧系統(tǒng)的試驗箱(室),樣品應遠離噴射口,且濕氣不可直接噴到樣品上。
4.4.2試驗
將經過預處理的樣品放人標準大氣條件的試驗箱(室)內,調節(jié)試驗箱(室)內的溫度和濕度使之達到規(guī)定的溫度和濕度,保持10rain后開始計時。
試驗完成后,樣品從試驗箱(室)直接取出進行恢復處理,先用去離子水或蒸餾水沖洗5 min,然后晃動或使用氣流干燥去掉水滴。
4.5交變濕熱
4.5.1對試驗箱(室)的要求
試驗箱(室)應滿足下列要求:
a)在1.5 h~2.5h內,溫度可在20℃士2℃~70℃土2℃之間上升或下降;
b)相對濕度可在80%~95%之間調節(jié);
c)應注意確保安置樣品處的溫濕度與溫濕度傳感器緊鄰處的條件相同,試驗箱內的空氣應按一定的速率(O.5 m/s~2 m/s)不斷流動,以保持規(guī)定的溫濕度條件;
d)試驗樣品在試驗過程中不應受到試驗箱內條件控制產生的熱輻射影響;
e)用于產生箱內濕度的水,其電阻率應該不小于0.05 MQ・ctri。冷凝水未經凈化不應再用。應確保箱壁和箱頂上的冷凝水不滴落到試驗樣品上。
4.5.2試驗
將經過預處理的樣品放入標準大氣條件的試驗箱(室)內,調節(jié)試驗箱(室)內的溫度和濕度使之達到循環(huán)初始狀態(tài),保持10 rain后開始計時。然后按圖2所示的溫度、濕度要求進行溫度、濕度調節(jié)。
試驗完成后,樣品從試驗箱(室)中直接取出進行恢復處理,先用去離子水或蒸餾水沖洗5 rain,然后晃動或使用氣流干燥去掉水滴。
4.6鹽霧
4.6.1試驗設備
試驗設備主要由試驗箱、噴霧裝置、樣品架組成
4.6.2鹽溶液
試驗所用的鹽應當是高品質的氯化鈉,干燥時,碘化鈉的含量不超過0.1%,雜質的總含量不超過0.3%。
鹽溶液的濃度應為(5土1)%(質量比)。
水或鹽溶液的pH值應在6.5~7.2之間。應使用稀釋的分析純鹽酸或分析純氫氧化鈉溶液調節(jié)pH值。pH值使用玻璃電極的電子測量方法進行測量,或者用溴百里酚藍作指示劑進行顏色試驗。
霧化過的溶液不能再次使用。
4.6.3空氣供給
空氣供給滿足附錄B中B.2的規(guī)定。
4.6.4試驗
樣品暴露在35℃士2℃的鹽霧中24 h。
試驗完成后,樣品從試驗箱(室)中直接取出進行恢復處理,先用去離子水或蒸餾水沖洗5 min,然后晃動或使用氣流干燥去掉水滴。
4.7浸泡和煮沸試驗
4.7.1試驗設備
試驗設備應滿足下列要求:
a)試驗所用容器應由玻璃或陶瓷制成,其容積應能夠將樣品完全浸泡;
b)固定樣品用的固定裝置應由不與水及鹽溶液反應的物質(如聚四氟乙烯一PTFE或共聚甲醛)制成。
4.7.2試驗溶液
試驗溶液包括水和鹽溶液兩種。
用于試驗的水應該是蒸餾水或去離子水;在23℃士2℃溫度下,電阻率應該不小于0.05MQ・cm。
鹽溶液應滿足4.6.2的規(guī)定。
4.7.3試驗
將樣品完全浸入滿足4.7.2要求的水溶液或鹽溶液中。
試驗完成后,樣品從試驗箱(室)中直接取出進行恢復處理,先用去離子水或蒸餾水沖洗5 rain,然后晃動或使用氣流干燥去掉水滴。
4.8在清洗劑中浸漬
4.8.1試驗設備
試驗設備滿應足4.7.1的要求且不與4.8.2中所列的試劑反應。
4.8.2試驗試劑
下列試劑應為分析純試劑:
a)三氯乙烯(c2HCI。);
b)丙酮(CH。COCH3);
c)無水乙醇(czHsOH)。
4.8.3試驗
將樣品依次放人4.8.2所列3種試劑中浸泡各10 min,在每種溶劑中取出后,應讓該試劑自然揮發(fā),直至沒有目視可見的液跡存在,再放入下一種試劑中。
4.9摩擦
4.9.1試驗用品
脫脂棉紗布,使用的脫脂棉紗布應符合YY0311--2006中21c的規(guī)定。
橡皮,由優(yōu)質橡皮加浮石填料組成,硬度為(70±5)IRHD,橡皮重量是填料重量的45%~55%。具體要求應符合ISO 9211-4:2006中附錄A的規(guī)定。
4.9.2試驗
膜層摩擦嚴酷等級及相應要求選擇,或由供需雙方協商確定。試驗使用的摩擦頭應由4.9.1中規(guī)定的材料制成。
使用脫脂棉紗布進行摩擦試驗時,應將清潔干燥的脫脂棉紗布疊為6層,包裹在橡皮上進行摩擦試驗,摩擦頭與膜層接觸區(qū)域應為直徑約10mm的圓.
4.10附著力
4.10.1試驗用品
膠帶
4.10.2試驗
將膠帶粘在膜層表面,膠帶與膜層之間不能有氣泡存在。以垂直于膜層表面方向的力沿膠帶一端拉起。相關規(guī)范應規(guī)定由拉起膠帶的速率表示的嚴酷等級,具體數值從表中選擇。
5評價
樣品表面評價要求由給出,樣品光學性能評價標準應符合相關標準規(guī)定。
6綜合試驗
與一系列的單個試驗相比,綜合試驗能產生類似于實際環(huán)境影響的效果,因此鼓勵進行綜合試驗。
具體試驗項目和順序應由相關標準給出,推薦按以下的試驗順序進行綜合試驗。每項試驗結束后都應對樣品進行恢復處理,然后再進行下一項試驗。
附錄A 鹽霧試驗裝置
A.1試驗設備
A.1.1總則
鹽霧試驗需要的設備包括一個霧化室,一個鹽溶液貯存槽,一個可進行適當調節(jié)的壓縮空氣源,一個或多個噴霧嘴,樣品支架,加熱霧化室的設備及必要的控制方法。裝置的大小和詳細結構是可自行選擇。只要最終結果能夠滿足本標準的要求。
試驗設備主要由下列裝置組成。試驗設備中所有與鹽霧或鹽溶液相接觸的部分所用材料,都應不會影響鹽霧的腐蝕效果。
A.1.2鹽霧試驗箱
試驗箱的結構以及提供鹽霧的方法可以不同,但是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a)試驗箱內的條件維持在規(guī)定的容差內;
b)試驗箱應具備足夠大的容積,能夠提供穩(wěn)定的、均一的實驗條件(不受湍流的影響);
c)鹽霧不能直接噴射到樣品上;
d)箱頂、箱壁或其他部位集聚的冷凝液不能滴落到樣品上;
e)試驗箱應排氣良好以防止壓力升高,確保鹽霧分布均勻。排氣孔末端應進行風防護,以避免引起試驗箱內產生較強的氣流。
A.1.3噴霧裝置
噴霧裝置的設計和組成應能夠產生細小、濕潤、濃密的霧,并能保證所有暴露區(qū)域都維持鹽霧條件。用面積為80cm2的器皿在暴露區(qū)域的任何一點連續(xù)收集至少16h的霧化沉積溶液,平均每小時收集量應在1.0mL~2.0 mL之間。至少應采用兩個收集器皿,器皿放置的位置不應受樣品的遮擋,以免收集到樣品上凝結的溶液,器皿內的溶液可用于測試pH值和濃度。具體可按ISO9022-4:2002中3.5的規(guī)定。
A.1.4樣品架
能夠使樣品排列在有效的暴露空間內并互不接觸。
樣品應安放在暴露區(qū)的邊緣,并使其鍍膜表面與水平方向夾角為60!罚。。
樣品應按一定的方式排列在試驗箱內以防止相互重疊或相互接觸,并保證冷凝液不會滴落到樣品上。
樣品的支撐架要由下列材料之一制作:玻璃,聚丙乙烯,非塑化聚氯乙烯(聚乙烯氯化物),PA66(聚酰胺),PA6等。
支撐裝置不能損壞膜層或基片表面。
A.2空氣供給
進入噴霧裝置的壓縮空氣應不含有任何雜質,如油、灰塵等。
應采取措施使壓縮空氣的濕度和溫度達到運行條件的要求。空氣壓力應當適于產生細小、潮濕、密集的霧。
為了防止鹽沉積堵塞噴霧裝置,推薦噴嘴處的空氣相對濕度至少為85%。一種可行的方法如下:讓氣流以非常小的氣泡形式通過自動維持恒定的熱水塔,水溫至少為35℃。
允許的水溫隨著空氣流量的增加以及試驗箱及其環(huán)境熱絕緣的降低而增加。
水溫不應過高,以免帶人試驗箱過多水分,也不能超過規(guī)定的運行溫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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